基本规则
单位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。
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。
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。
域名前缀不一致的,或前缀一样但指向不同网站的,请分为不同的网站依次添加网站。
备案所需资料
单位: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,主体/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。
个人: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。
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。
变更备案规则
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。
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。如果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,可以变更为单位备案。
单位: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时,提供主管部门(发证机关)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。
接入备案规则
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。若不一致,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。
证件住所、通信地址、证件号码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,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。